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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举办中央企业郭明义爱心团队授旗仪式的通知
    发布日期:2012-02-21访问次数: 信息来源:国资委字号:[ ]


      各中央企业:
    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,持续响应党中央关于深入召开学习雷锋活动的号召,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,展示中央企业带头学雷锋、学郭明义,弘扬雷锋精神,奉献社会、勇于担当的良好形象,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,国资委党委决定,在毛泽东同志“向雷锋同志学习”题词发表49周年之际,隆重举办中央企业郭明义爱心团队授旗仪式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    一、主要内容
      国资委领导讲话;中央宣传部领导讲话;国资委文明委为郭明义颁发“中央企业爱心大使”聘书;中央企业志愿者代表宣读倡议书;为国资委机关和中央企业爱心团队授旗。
      二、时间和地点
      (一)时间:2012年3月4日上午9∶30
      (二)地点:中国中铁办公大楼A座一楼大厅(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,询路电话:010-51878403)
      三、出席人员
      (一)国资委领导;副秘书长。
      (二)中央宣传部领导。
      (三)全国道德模范郭明义同志。
      (四)中央企业负责同志1名、部门负责同志1名。
      (五)国资委机关各部门、各直属单位、直管协会负责同志;国资委直属机关及中央企业青年志愿者代表(另行通知)。
      四、有关要求
      (一)请出席人员3月4日提前半小时到达仪式现场。
      (二)请用A4纸自行印制“34会议”字样车证。
      (三)请各单位填写报名回执(含纸质和电子文档),并于2月24日前报送国资委宣传局。
      联系人:张义豪刘捷
      电话:010-63193346010-63192745
      邮箱:zhangyihao@sasac.gov.cn
      附件:
      1.中央企业郭明义爱心团队授旗仪式参会人员报名回执
      2.中国中铁办公大楼位置图
      3.车证样式


      国资委办公厅
      二○一二年二月二十日

     

    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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